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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通承包合同翻译公司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承包经营管理只是解决部分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的一种补充措施,并且只能对所承包企业的税后利润实行承包,所以不允许企业投资各方仅就管理或利润签订承包合同。
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合资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由合资企业直接与承包者(合资一方或第三方)签订承包经营协议。
承包经营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将经营管理方式改变为承包的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有三年以上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相对的,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则必修是属于同类的行业,并能提出切实解决该企业严重亏损及正常发展的具体方案;此外,还须是能够向所承包的企业提供足够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的企业。
承包经营者须由所承包的企业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1.申请报告;2.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3. 经董事会批准,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4.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5.承包经营合同;6.原企业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7.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经营项目的主管机关)自接到全部文件起三十日内决定批准与否,如果审批机关认为承包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属于显失公平的,可以要求承包经营者限期修改,否则不予批准。自审批机关发给合营企业批准承包经营的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承包经营者应持已交纳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的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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